目录
- chapter02 - 创建和销毁对象
- 第1条:考虑用静态工厂方法替代构造器(Factory method)
- 第2条:遇到多个构造器参数时,要考虑用构建器(Builder)
- 第3条:用私有构造器或者枚举类型强化单例属性(Singleton)
- 第4条: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
- 第5条: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
- 第6条:消除过期的对象引用
- 第7条:避免使用终结方法(finalizer)
- chapter03 - 对所有对象都通用的方法
- 第8条:覆盖equals时请遵守通用约定
- 第9条 覆盖equals时总要覆盖hashCode
- 第10条 始终要覆盖toString
- 第11条 谨慎使用clone
- 第12条 考虑实现
Comparable
接口
- chapter04 - 类和接口
- 第13条 使类和成员的可访问性最小化
- 第14条 在公有类中使用访问方法而非公有域
- 第15条 使可变性最小化
- 第16条 复合优先于继承
- 第17条 要么为继承而设计,并提供文档说明,要么就禁止继承
- 第18条 接口优于抽象类
- 第19条 接口只用于定义类型
- 第20条 类层次优于标签类
- 第21条 用函数对象表示策略
- 第22条 优先考虑静态成员类
- chapter05 - 泛型
- 第23条 请不要在新代码中使用原生态类型
- 第24条 消除非受检警告
- 第25条 列表优先于数组
- 第26条 优先考虑泛型
- 第27条 优先考虑泛型方法
- 第28条 利用有限制通配符来提升API的灵活性
- 第29条 优先考虑类型安全的异构容器
- chapter06 - 枚举和注解
- 第30条 用enum代替int常量
- 第31条 用实例域代替序数
- 第32条 用EnumSet代替位域
- 第33条 用EnumMap代替序数索引
- 第34条 用接口模拟可伸缩的枚举
- 第35条 注解优先于命名模式
- 第36条 坚持使用Override注解
- 第37条 用标记接口定义类型
- chapter07 - 方法
- 第38条 检查参数的有效性
- 第39条 必要时进行保护性拷贝
- 第40条 谨慎设计方法签名
- 第41条 慎用重载
- 第42条 慎用可变参数
- 第43条 返回零长度的数组或者集合,而不是null
- 第44条 为所有导出的API元素编写文档注释
- chapter08 - 通用程序设计
- 第45条 将局部变量的作用域最小化
- 第46条 for-each循环优先于传统的for循环
- 第47条 了解和使用类库
- 第48条 如果需要精确的答案,请避免使用float和double
- 第49条 基本类型优先于装箱基本类型
- 第50条 如果其他类型更适合,则尽量避免使用字符串
- 第51条 当心字符串连接的性能
- 第52条 通过接口引用对象
- 第53条 接口优先于反射机制
- 第54条 谨慎地使用本地方法
- 第55条 谨慎地进行优化
- 第56条 遵守普遍接受的命名惯例
- chapter09 - 异常
- 第57条 只针对异常的情况才使用异常
- 第58条 对可恢复的情况使用受检异常,对编程错误使用运行时异常
- 第59条 避免不必要地使用受检的异常
- 第60条 优先使用标准的异常
- 第61条 抛出与抽象相对应的异常
- 第62条 每个方法抛出的异常都要有文档
- 第63条 在细节消息中包含能捕获失败的信息
- 第64条 努力使失败保持原子性
- 第65条 不要忽略异常
- chapter10 - 并发
- 第66条 同步访问共享的可变数据
- 第66条 同步访问共享的可变数据
- 第67条 避免过度同步
- 第68条 executor和task优先于线程
- 第69条 并发工具优先于wait和notify
- 第70条 线程安全性的文档化
- 第71条 慎用延迟初始化
- 第72条 不要依赖于线程调度器
- 第73条 避免使用线程组
- chapter11 - 序列化
- 第74条 谨慎地实现Serializable接口
- 第75条 考虑使用自定义的序列化形式
- 第76条 保护性地编写readObject方法
- 第77条 对于实例控制,枚举类型优先于readResolve
- 第78条 考虑用序列化代理代替序列化实例
chapter03 对所有对象都通用的方法
第8条 覆盖equals时请遵守通用约定
实现高质量equals方法的诀窍
- 使用==操作符检查”参数是否为这个对象的应用”
- 使用
instanceof
操作符检查”参数是否为正确的类型” - 把参数传递转换成正确的类型
- 对于该类中的每个关键域,检查参数中的域是否与该对象中对应域项匹配
- 写完
equals
方法之后,应该问自己三个问题:它是否对称的,传递的,一致的?(记住Point(x,y)
和ColorPoint(x,y,color)
的例子)
覆写equals的告诫
- 覆写
equals
时总要覆写hashCode
(见第9条) - 不要企图让
equals
方法过于智能 - 不要将
equals
方法参数声明中的Object
对象替换为其他类型.
equals示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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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条 覆盖equals时总要覆盖hashCode
Object规范[JavaSE6]
- 在应用程序的执行期间,只要对象的
equals
方法的比较操作所用到的信息没有被修改,
那么对这同一个对象调用多次,hashCode
方法必须始终如一地返回同一个整数.
在同一个应用程序的多次执行过程中,每次执行返回的整数可以不一致. - 如果两个对象根据
equals
方法比较结果是相等的,那么调用者两个对象中任意对象的hashCode
方法都必须产生同样的整数结果. - 如果两个对象根据
equals
方法比较结果是不相等的,那么调用这两个对象任意对象的hashCode
方法,则不一定要产生不同的整数结果.
总结1equals等 => hashcode等; equals不等 ≠> hashcode不等
覆写hashCode方法的简单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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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条 谨慎使用clone
深拷贝简单例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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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04 类和接口
第23条 请不要在新代码中使用原生态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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